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召集,其日常工作由同级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承担。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应当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科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科普工作重要事项。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