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支持和引导企业利用自身技术、设施和服务优势,开展科普产品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学技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可以设立引导科普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公益性科普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