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适用消防监督抽查的,由消防救援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建筑物、场所建造或者改造时的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建筑物或者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部位和内容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