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十条有效消防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