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科普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完善科普培训体系,建立科普人才库。科技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鼓励高层次科技人员领衔实施科普项目,开展科普作品创作,普及和宣传科技知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普工作人员申报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科普工作业绩和科普成果可以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参考。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