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