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生态保护管理,保障防洪、防凌、防汛、供水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鄂温克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自治旗)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