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南广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南广河流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对南广河流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对南广河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