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食品配送服务者配送食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配送食品的包、箱等容器、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并定期清洁、消毒;(二)配送食品时应当采取防尘、防水、防虫等措施;(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