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乡村治理第四十三条有效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