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立足民族地区居民饮食消费习惯和实际生产条件,发展青稞、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产业,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和现代农业技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