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建立水政监察制度,依法实施水政监察。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依法查处水事行政案件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