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和主要水库特别干旱时期的供水以及水环境需要的最小流量、水位,制定特别干旱时期供水预案和水环境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出现供水、水环境紧急状况时,各大中型水工程管理单位、沿河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服从省人民政府的用水调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