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技术市场发展。

省、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引导和扶持建立综合性或者专业性常设技术市场。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