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专用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