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机动车停车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停车服务、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