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罚款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