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重点防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陆海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近岸海域管控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制度,维护近岸海域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沿海地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沿海船舶和相关人员、物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