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自治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