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四十一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依照《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