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可以由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进行审议。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报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