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公开举行。常务委员会会议会期、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必要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公开有关议程。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