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的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