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网格员薪酬、补助标准,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奖励机制和工作补助机制,逐步提高专、兼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补助,并将专职网格员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

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为专职网格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为专、兼职网格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专职网格员按照规定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