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市、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职责任务,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网格管理服务事项实行准入和退出调整机制。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