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长、网格员第十二条有效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网格员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相关信息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专属网格所在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和专属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