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人才环境第四十八条有效支持在光明科学城建设高水平高等院校,鼓励高等院校在学科布局、人才队伍建设、自主招生等方面进行创新,培育高层次研究型人才。支持光明科学城与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为港澳优秀大学生在光明科学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