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学研究第二十八条有效市科技创新部门应当支持光明科学城创新主体牵头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建设,鼓励创新国际大科学计划发起、运营和管理机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