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光明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支持光明科学城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和建设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