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依法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机关驻营根镇。

地方法规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