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在执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过程中,需要变更的部分和计划外资金安排,须报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