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条有效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按照全省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自治机关自主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资金,自主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自治机关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旅游业、海洋渔业和资源型加工业,促进自治县经济的发展。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