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公布和归档第八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法规案、决议、议案和主席团发布的公告,应当及时在《昌吉日报》、广播、电视和各类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并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载。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