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七十三条有效代表在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发表意见,遵守议事规则。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大会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会议简报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