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秘书处可以组织有关代表和自治州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集中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