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景区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批准的地点和营业范围内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欺诈和误导游客。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