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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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