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及时统筹、协调解决成品油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成品油管理,加强成品油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非法成品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组织开展监督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