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渔业船舶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成品油或者其他船用燃料油的,由海洋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船舶以外的其他船舶,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成品油或者其他船用燃料油的,由海事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船舶未按照要求保存燃油供受单证、油类记录簿等燃油使用文书资料的,由海事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船舶未按照要求保存燃油转换记录的,由海事部门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