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五章 监督考核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