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有关场所实行消毒制度。动物交易市场应当在休市后立即进行清理消毒;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产品加工场应当每日进行清空消毒;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应当每月清空消毒一次,冷冻场所应当每六个月至少清空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与追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