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发布的公告,以及法规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长春人大信息网上刊载。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