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口头或者书面说明。

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代表。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