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同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