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由大会秘书处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大会秘书处组织新闻报道工作。可以根据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