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名录第十二条有效本市建立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名录制度。资源名录应当记载资源名称、类型、地理位置、保护责任人、保护级别、文化内涵、价值等内容。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