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校未按照规定开放体育设施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