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在村(社区)配备相应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传授健身技能、普及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