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格、网格员和信息员第十五条有效网格长、网格员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制定。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