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四十条已修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